【安全三同時】
化工廠三維模型審查要點 安全三同時 加入時間:2020-08-21 20:00 點擊:834 回首頁 |
(3)大型設備如反應器,塔,空冷器等吊裝/檢修的可行性; (4)公用單元和工藝單元優化布置; (5)可能散發可燃氣體的工藝裝置,罐區,建筑物,汽車/火車裝卸區,火炬/?煙囪,污水處理裝置,空冷器等布置是否滿足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要求; (6)各工藝單元,罐區和建筑物的安全距離; (7)將來改擴建的預留/界面考慮; (8)裝置內主要設備、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是否滿足要求; (9)進出裝置的主要管道; (10)檢修空間(換熱器管束抽出空間,加熱爐管抽出空間,大型壓縮機,催化劑進料/泄料等) (1)設備的通道/操作/檢修的安全性; (2)設備框架和平臺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滿足要求; (3)通道空間內是否有障礙物; (4)遠程切斷閥和減壓閥是否有安全距離并能保證在緊急情況下人員易于到達,從此位置是否能觀察相關設備; (5)滅火蒸汽分配管距被保護的設備的安全距離是否能夠滿足; (6)生產人員是否便于操作放凈/放空閥門,在此位置視線是否便于觀察流體流出; (7)主要操作平臺、操作溫度較高的立式設備平臺上是否設置了必要的公用工程軟管站; (8)蒸汽/凝液的排放是否能導致人員安全受到威脅; (9)裝置內控制室和分析化驗室的鼓風機進口是否位于安全區域。 (1)手動操作的消防設備、閥門是否有便捷、安全的通道; (2)如發生事故,當一條道路堵塞時,消防車是否能便于到達; (3)考慮相關被保護設備,審查消火栓、消防水炮、水噴淋、消防箱等固定式和移動式消防設施的位置; (4)液化氣儲罐水噴淋系統的管道和噴頭布置是否合適; (5)雨淋閥集合管是否位于其所保護的設備的安全范圍內; (6)事故洗眼沐浴器設置是否靠近酸、堿及其它腐蝕性化學品處理設備。 (1)管道高度是否能滿足通道的凈空要求; (2)所有蒸汽管道的支管應從主管上部引出; (3)氣體管道應避免低袋以免產生凝液,如不可避免是否有外部伴熱設施; (4)放空/放凈設置是否合理; (5)蒸汽管道低點都應有排凝設施; (6)除泵進口水平管道上使用頂平大小頭外,其他水平管道上應使用底平大小頭; (7)壓縮機進口管道是否坡向分液罐,每一處低點是否都有放凈; (8)小口徑( (9)管道上的儀表是否便于接近/觀察,測量點位置是否正確,是否有必要的操作平臺或工作通道; (10)流量計前后直管段長度是否滿足要求; (11)超聲波流量計周圍是否有足夠空間以避免傳感器撞到相鄰管道,科里奧利流量計周圍是否有足夠空間安裝傳感器; (12)管道布置應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避免袋形。否則應根據操作、檢修要求設置放空/放凈; (1)閥桿不得朝下,不得影響通道通行; (2)閥門是否設在容易接近、便于操作、維修的地方,是否有固定或可移動平臺; (3)閥門手輪是否易于操作; (4)注意不同形式的止回閥的安裝位置。 (1)是否有足夠的換熱器頭蓋、管箱拆卸空間,是否有足夠的管束抽出設備的行動空間; (2)吊車、管束抽出設備是否能進出并抽出、運走管束; (3)冷換設備管道只能出現一個高點和低點,并設放空/放凈,避免出現袋形; (4)易燃易爆氣體換熱器冷卻水出口是否設置了安全閥,并將安全閥的出口放空管引至安全區域,以備萬一換熱管出現泄漏時氣體逸出造成安全隱患。 (1)泵和壓縮機周圍的閥門是否便于操作; (2)泵和電機的檢修空間能否滿足; (3)雙吸泵進口是否有所需的直管段; (4)壓縮機現場儀表盤應布置在靠近驅動機的側面或端面,盤后應有檢修通道; (5)壓縮機封油罐是否有放空并在安全區域排至大氣; (6)離心式壓縮機上部不得有障礙物,以便壓縮機檢修。 (1)當加熱爐有空氣預熱器、鼓/引風機等輔助設備的檢修要求能否滿足,鼓風機進口是否處于非危險區域; (2)管道是否遮擋窺視孔、通道、回頭彎箱封蓋; (3)吊裝爐管的機動機具的通行通道和檢修場地能否得到滿足。爐管抽出空間能否得到滿足; (4)燃燒器噴嘴、管道(燃料油、燃料氣和霧化蒸汽)能否易于拆卸,是否有足夠的拆/裝空間; (5)加熱爐與其附屬的燃料氣分液罐、加熱器的間距,不應小于6M。分液罐和燃燒器的管道應避免低點; (6)蒸汽分配管距加熱爐體不宜小于7.5m,底部應有疏水設施; (7)當手動操作燃料油/氣的閥門時,視線應能從窺視孔觀察到燃燒器的工作情況; (8)燃料氣切斷總閥應距加熱爐15m以外,調節閥要裝在地面易于觀察和維修處; (9)加熱爐進料管道應對稱布置。 (1)人孔所處的平臺是否便于打開人孔和人員進入; (2)設備儀表是否易于操作/觀察,注意液位計不能阻礙通道; (3)真空設備的大氣腿高度能否滿足需要(通常在10m以上)。 (1)火炬總管應坡向裝置邊界處的分液罐或全廠火炬總管,不宜有袋形,否則應有排凝設施; (2)火炬總管應在可能吹掃全部管道的端部設蒸汽或氮氣吹掃管; (3)排入密閉系統的安全閥出口管道是否按介質流向45℃斜接到泄壓總管部,且距離盡量短; (4)火炬總管的安全閥及其排放管是否高于火炬總管; (5)安全閥是否安裝在易于檢修和調節之處; (6)濕氣體泄壓系統安全閥應高于泄壓總管,若安全閥出口低于總管后排出管需要抬高接入總管時,是否在低點易于接近處設分液包; (7)可燃氣體排氣筒、放空管高度是否滿足要求。(連續排放:應高出20m范圍內平臺或建筑物3.5m以上。間接排放:高出10m范圍內平臺或建筑物3.5m以上。); (8)安全閥進口設有切斷閥(單閘板閘閥)時,閥桿應水平安裝。 (1)各個罐區的布置是否滿足防火間距的要求; (2)罐區的消防系統設備是否滿足規范要求,是否易于接近。例如消防系統控制閥應設于防火堤外,且距罐壁不宜小于15m; (3)各個罐區在界區處、管墩、裝卸區的布置是否合理; (4)控制閥是否都布置在防火堤之外; (5)儲罐儀表布置是否合理,是否都在易操作處或可觀察處。 |